《證主心》258期:專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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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證主心》258期:專題
非暴力溝通:愛的語言
◎梁惠珍【副總監(培訓事工)】

要有良好的溝通、修補關係,單憑一張舌粲蓮花的嘴是不夠的,還要了解自己的需要,及清楚表達訴求;而其中最不能缺少的是愛。

近月教會的撕裂現象,讓我們正視溝通的學問。潘怡蓉博士在去年11月之「動盪處境中的明辨與靈性轉化(二)」聚會中,提出使用「非暴力溝通:愛的語言」(NVC, Nonviolent Communication),1 以維護關係,持續溝通。其重點如下:
1. 觀察
不同政見、立場人士都會覺得自己是對的,然而,每個人其實都只能掌握部份「真相」。所以討論時不宜作評論或判斷,而應先釐清「事實」。要細心聆聽別人的話,然後正面回應:「你看到這些細節,令我驚訝!」,而不是說「你不對」、「你看錯」。
避免用「總是」、「經常」、「很少」、「從不」等字眼,這會使我們的表達言過其實。非暴力溝通不主張絕對化結論,它提倡在特定的時間和情景中進行觀察,並清楚地描述觀察結果。若有新發現,我們可修正過去的觀點或承認錯誤。
2. 感受
學會區分感受和想法,並通過建立表達感受的詞彙,學習清楚地表達感受。感受詞包括:(我覺得)興奮、喜悅、甜蜜;害怕、擔心、著急;寂寞、茫然、鬱悶等。表達想法和判斷的詞語:(我認為)被羞辱、被拒絕、被打擾……愈明白自己的感受,會愈快知道自己的需要,才能針對性地採取行動滿足此需要。
3. 需要
有時人會把滿足自己需要的責任放在別人手中,把自己不愉快的感受歸咎對方,例如:「你成績不好,讓我傷透了心」、「你讓我……」,我們須認清感受的根源在於自身。我們應對自己的思想、情感和行為負責,不要再說:「你無得救,永遠都不聽人講,我很憤怒。」而該說:「我們是夫妻,我感覺鬱悶,因為不被聆聽。」要建立親密關係,不妨多表達「我的狀態」。
4. 請求
大家想法不同,要達到相同的見解,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務!但為著保持關係,我們可訂下一些溝通規則:我們需要他們做甚麼,而不是請求他們不做甚麼。例如:「下次可否請你讓我講完才回應?」如果透過批評來提出主張,人們的反應常是申辯或反擊。反之,若直接說出需要,他人就較有可能作出積極的回應。例如:「你的觀點有聖經基礎,我的也有,下次請你不要矮化我。」我們亦要區分命令和請求。命令句如:「我一早就按聖經原則向你說……」
以愛作溝通,對方會感到被尊重。雖然大家見解仍是不同,卻加深了認識。在縫補關係、重建復和之路上,大家要多學習及練習,包括聆聽、澄清、停頓、深呼吸、聚焦、情理兼具,聲調、態度……。語言(word)具創造力,可滋潤生命,提升層次,開闊眼界。讓我們以同理心去愛惜每段關係,在溝通中作出支持、鼓勵。
註釋
1 內容參馬歇‧盧森堡著。蕭寶森譯。《非暴力溝通:愛的語言》,台灣:光啟文化,2019。
【歡迎瀏覽:258期證主心 (10M)】下載後才可觀看完整版本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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