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樣才是好的管治?

怎樣才是好的管治?

管治的目的是防止團體的利益被小撮壞心眼的人剝奪,為了這目的,團體便須設立適當的機制來進行監管,故在企業中便有董事會,董事會的組成,包括人數、代表性、任期等便是管治架構的焦點。一般的非牟利機構也根據公司章程而設立董事會,某些公司註冊的堂會也有董事會,但實際運作上,這等董事會都不太活躍,多是滿足政府要求而設立。
若不討論這形式上的管治架構,而集中看堂會內的實質管治團隊是否有效時,我們便要看長執是否真的有「治理」的行為和效果,在此以較普遍的會眾制來說明一些原則。請不要忘記,管治是去確定受委託的領袖能滿足大眾的利益,不是單單叫教牧交賬,所以有效的堂會管治,便能讓信徒有長進,成為好門徒,又能服侍社區,做好見證。檢視堂會中的管治架構是否有效時,這些便是重要的準則。當然這裡有吊詭的地方,長執雖然是會眾選出來的代表,理應是代表了群體的利益,但他們同是這群體的領袖,不是單純地監察教牧,他們是服務提供者也是受惠者!
設計管治機制時,若干核心理念是關鍵。

問責

管治就是去確保每人在自己的崗位上盡忠,不追求自己私利,對神和對人都負責任。這原本是屬靈群體本應有的心態,可惜人在肉身上仍是軟弱,需要人和制度的協助。

管家

盡忠是向創造的主效忠,管理大地,做合神心意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。故此管治不單是去防止人的軟弱,更是去善用資源,目的是去做好管家的職分。

守望

因着管治的人都是神家裡的人,雖然有不同的身分和崗位,他們彼此之間都要互相守望,是一個團隊,要互相支援,向會眾交代。

牧養

不要忘記教會的本質和牧養的召命,監察事情時要充份考慮是否達到牧養的目標,不是單看效率和業績。 牧者傳道同工固然要明白羊群的需要,長執也責無旁貸,要直接參與牧養和有熱誠,才能瞭解事工的真正成效。
今天的企業管治概念是建基於不信任,這才會演變出不同的機制來監察別人,而教會雖然認定人是有罪性,人仍然會犯錯,然而卻有基督的救贖和聖靈的提醒,也有群體的支援,所以堂會內的管治機制應該比企業的管治有更高的目標,那就是要去造就人,讓大家發揮恩賜,大家合作做管家做夥伴,不是去限制別人。
◎ 劉忠明 (《領導由心—成熟領袖的六個要素》、《像樣的教會管理》作者 )
原載於「屬靈領導力」網誌:〈怎樣才是好的管治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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